河南发布28条“硬核”措施 取消商品住房限制政策 鼓励开展现房销售
发布时间:2024-12-31来源:河南商报

  精彩中原网讯 近日,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印发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豫政【2024】24号)(下文简称《通知》),其中包含28条支持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。

  支持重点行业发展,激发社会消费活力

  此次河南发文,明确指出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、持续激发全社会消费活力。

  《通知》提到,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方面,河南将提质发展现代物流。鼓励争创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、5A级物流企业、全国物流50强企业、全国民营物流50强企业,培育物流“豫军”企业,对国家、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范围内及物流“豫军”企业投资建设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,按照不超过核定总投资额30%的标准给予补助。

  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提升方面,充分发挥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效用,简化文化旅游场所预约流程,提升支付便利度,支持在境外游客旅游热点城市增设离境退税商店。实施“引客入豫”行动,对文旅企业组织境外游客来豫旅游、赴境外开展营销活动予以奖补。

  值得关注的是,《通知》明确要加大“两新”补贴力度,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收优惠政策,对2024年—2025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,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不超过3万元;对2026年—2027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购置税,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不超过1.5万元。

  住房消费方面,取消商品住房限制政策,鼓励开展现房销售,支持各地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,对多子女家庭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可提高20%贷款额度,支持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、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%。同时,对各地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,按规定继续按照不超过2%的贴息率予以支持。

  夯实高质量发展载体,持续培育壮大经营主体

  《通知》以支持服务业企业、平台构筑、品牌打造、项目建设为抓手,聚焦培育壮大经营主体、拓宽服务业发展平台,给出了多个有效的助企方法。

  在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方面,河南将鼓励企业争创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、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等,利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首次入围企业按照规定给予支持。鼓励各地积极招引知名服务业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(区域总部)或销售、结算、财务等职能型总部。

  同时,引导“个转企”“小升规”,对符合条件的“个转企”企业,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不超过上一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用总额的60%返还稳岗补贴,并按照规定落实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、就业见习补贴政策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《通知》大力支持培育园区和平台型企业,对省级枢纽经济先行区所在省辖市(含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)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。对符合条件的商贸类平台企业给予资金支持。

  全力做好政策保障

  优化河南服务业营商环境

  《通知》聚焦保障要素供给、优化营商环境、强化组织保障等3个方面,全力做好政策保障。

  在保障要素供给方面,支持第一、第二产业用地向服务业用地合理转换,探索第二、第三产业混合的土地供应政策和管理机制,鼓励采取盘活存量土地、弹性年期出让、先租后让等方式支持服务业发展。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,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,引导各类资本加大服务业领域项目投入。

 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,规范涉企部门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行为,降低信用等级较高的服务业企业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,对统一供货、统一管理的连锁服务业企业(直营店)抽查结果通用。因地制宜对在特色街区、特色餐饮店、夜经济区域周边临时停车实施柔性执法。

  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,加强服务业发展重要规划研究和政策落实统筹指导。定期开展服务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专项培训,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推动服务业发展能力,打造一支素质优良、结构合理、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优秀服务业企业家队伍。

  据了解,此次河南下发《通知》,重点从现代物流、现代金融、科技服务、高端商务服务等方面,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;以文化旅游、公共服务、住宿餐饮等行业建设,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品质生活需求;以系列消费增量政策和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等部署,全面激发社会消费活力。


关键词: 河南 商品房


责任编辑:韩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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